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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外來工子女入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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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外來工子女入學條件如下:1、凡父母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可為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2、凡具有廣州初中學校學籍的畢業生皆可入學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3、父或母在廣州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與住所連續三年以上,並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入讀省、市屬或所在區的公辦普通高中。

廣州外來工子女入學條件 廣州外地子女上學條件

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具體條件

(1)父親或母親在廣州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下同)並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州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上的來穗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州具有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即同時符合“四個三”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具體條件為:

①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廣州範圍內(含在廣州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和住所地在廣州的用人單位等)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滿三年;或在廣州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合法個體經營或其它商業活動滿三年以上。

廣州外來工子女入學條件 廣州外地子女上學條件 第2張

②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廣州擁有自有住房的(須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之一);或在廣州有合法租賃住房併到有關房地產租賃管理部門登記滿三年的(須提供在有效期內且已辦理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滿三年);或在廣州服務單位提供住所居住滿三年的(須提供服務單位提供居住證明,以及單位宿舍用房產權或租賃證明)。

③具有購買社會保險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按國家規定在廣州參加社會保險(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並繳費累計滿三年。

④隨遷子女在廣州具有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相關證明。有關條件的年限截至當年3月31日。

(2)跟隨父親或母親在廣州入户的隨遷子女,以及經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實的政策性照顧藉讀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報考範圍與其學籍所在區畢業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