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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媽媽訂立遺囑財產只留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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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一位46歲媽媽訂立遺囑,財產只留給兒子,一分錢不留給兒媳婦,網友對女子的做法表示質疑。女子表示,她之所以立下這樣的遺囑,是因為現在的年輕人婚姻變數大。

46歲媽媽訂立遺囑財產只留給兒子 一分不給未來兒媳

據悉,女子的兒子目前正在國外讀書。女子表示,兒子未來如果離婚,不希望自己給孩子的財產變成夫妻共同財產被分割,“如果他們白頭偕老,這些財產肯定都是夫妻二人的;但是如果他們真的分開了,也希望能保住自己的財產。”

對於女子的做法,有網友表示理解,但也有網友認為應該提前告知兒媳婦。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是有權將只遺產給兒子繼承的,被繼承人可以訂立遺囑,明確遺囑只由兒子繼承,而兒媳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