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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要求統籌秋季學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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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衞生健康委、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秋季學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四部門要求統籌秋季學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四部門要求學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教育、衞生健康、公安等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統籌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秋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緊壓實工作責任。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不斷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協作機制,強化聯動執法,形成監管合力,嚴防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部門要求統籌秋季學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四部門要求學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第2張

《通知》強調,各地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要求,認真做好疫情防控,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關於加強學校食堂衞生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採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四部門要求統籌秋季學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四部門要求學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第3張

開學前,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要全面開展自查,全面排查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全面清潔消毒加工製作場所環境和設施,全面檢查清理庫存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全面清洗消毒餐飲具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發生洪澇災害地區的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不得使用洪水浸泡過的食品原料加工製作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