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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保險關係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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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保險關係轉移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長時間

失業保險關係轉移

重慶失業保險關係轉移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長時間

(一)失業保險關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

1、單位成建制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或職工在職期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換工作單位的,失業保險關係隨之轉遷。轉出前單位及其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單位投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為轉出單位或職工開具失業保險關係轉遷證明。

2、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憑失業保險關係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費用隨失業保險關係相應劃轉。

(二)失業保險關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轉移

我市失業保險實行全市統籌、屬地管理,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關係轉移,在轉出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公共業務窗口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手續,到遷入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公共業務窗口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續保手續。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憑《重慶市失業職工介紹信》到户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長時間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會購買一種失業保險,主要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失業的時候,能夠獲得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這是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方式來保障失業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