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首次將教育學作爲一門獨立的科學提出來。1623年,英國哲學家培根在《論科學的價值和發展》一書中首次把“教育學”作爲一門獨立的學科提出來,與其他學科並列。他還提出了實驗的歸納法,將其看成是獲得真正知識的必由之路,爲後來教育學的發展奠定了方法論基礎,爲獨立形態教育學的出現做出了重要貢獻。
教育學獨立的標誌:
1、研究對象方面,教育問題成爲一個專門的研究領域;
2、使用的概念和範疇方面,形成了專門反映教育本質和規律的教育概念、範疇以及概念和範疇的體系;
3、研究方法方面,有了“科學的”研究方法;
4、研究結果方面,出現了一些專門的、系統的教育學著作;
5、組織機構方面,出現了專門的教育研究機構。
標誌的出現前後經歷了約兩百多年的時間。因此,教育學的獨立是一個歷史過程,而非在一個瞬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