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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掃碼點單私人資訊卻被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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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顧客掃碼點餐法院判商家賠5000”的話題衝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2021年7月27日,孔某至某餐飲公司用餐時,店員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點餐,孔某透過前述手機掃碼方式進行了點餐並結賬,在這一過程中,孔某被註冊爲某餐飲公司的會員。孔某發現,其取消關注“某餐飲公司”微信公衆號後,仍是某餐飲公司的會員,前述個人資訊仍存儲其公司處,孔某無法自行刪除。

孔某認爲,某餐飲公司設定的掃碼點餐方式強制獲取消費者的個人資訊,且消費者無法自行刪除儲存在商家處的個人資訊,遂將某餐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個人資訊權益的行爲、告知個人資訊處理情況、賠禮道歉並賠償相關損失。

顧客掃碼點單私人資訊卻被獲取 強迫消費者交易違反法律

因某餐飲公司侵害了孔某的個人資訊權益,孔某有權要求某餐飲公司進行賠禮道歉。考慮到某餐飲公司的行爲並未造成嚴重後果,且其在個人資訊保護法頒佈後已對微信公衆號的掃碼點餐操作流程進行了修改,並在本案一審判決作出後刪除了其存儲的孔某的個人資訊,故北京三中院判令某餐飲公司透過書面方式向孔某進行賠禮道歉。就孔某主張的經濟損失,主要爲孔某爲保全本案訴訟證據進行公證的費用,北京三中院結合孔某提交的相關票據適當予以支援。

今年6月19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曾發文稱,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反對強制關注公衆號”消費監督工作,以避免商家在掃碼繳費過程中強制消費者關注商家公衆號、過度索取消費者個人資訊。

中消協表示,經營者要求消費者關注公衆號,並透過公衆號下單、結賬、開具發票,可獲得閱讀量和關注量,透過廣告和資訊推送等方式吸引消費者更多關注和再次光顧,可增強用戶黏性。但任何企業的任何商業行爲,都必須尊重消費者意願,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經營者將關注公衆號或使用APP、小程序作爲消費者行使權利或享受服務的前提,並在此過程中獲取與服務無關的個人資訊的行爲,已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相關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有權拒絕和舉報。

顧客掃碼點單私人資訊卻被獲取 強迫消費者交易違反法律 第2張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如果遇到“強制關注公衆號”,可向消協、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以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強迫交易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鑑於個人維權成本較高,可由消協提起公益訴訟。

許浩強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規定了“經營者不得強制交易”,但未對商家侵犯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知情權時如何處罰作出明確規定。因此,要判斷商家接受何種處罰,取決於各省區市地方性法規規定。例如,《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規定,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或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可責令停業整頓。

“希望執法部門加強引導和監管,督促企業守法經營、加強自律,嚴查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許浩同時建議完善相關立法,加大對強制關注公衆號等新強迫交易行爲的處罰力度,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