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百姓生活吧>生活>

辭職原因簡短實用

生活 閲讀(3.27W)

辭職原因簡短實用有:1.我想換個環境;2.身體吃不消;3.回去讀書;4.我水土不服;5.家裏準備蓋房子;6.父母生病了,需要回家照顧;7.親戚開店需要過去幫忙;8.家裏孩子太小,離不開;9.感覺自己不合適這份工作;10.想去別的城市。

辭職原因簡短實用 辭職原因簡短實用有

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原因簡短實用 辭職原因簡短實用有 第2張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