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無障礙改造項目是:國家和社會在保障殘疾人基本物質生活需要的基礎上,為殘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醫療和康復等方面提供的設施、條件和服務。
殘疾人無障礙改造項目的內容有:
1、肢體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的內容:
對居住在一樓且無樓梯扶手的殘疾人住户,為其安裝樓梯扶手;在住宅樓、庭院及單元門的外圍處,修建無障礙坡道;使殘疾人在自家庭院和居住室內實現無障礙通行。
在衞生間內安裝抓杆、扶手。
在浴室內安裝浴凳或配置沐浴椅、防滑墊。
為有需求和符合安裝條件的肢體殘疾人家庭,為其配置座便椅或改裝座便器。
為有需求的殘疾人家庭,為殘疾人配備枴杖和輪椅。
2、聽力、言語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的內容:
安裝閃光門鈴或可視門鈴;配置閃光報警水壺;為有需求的聽力殘疾人配置助聽器;為有需求的言語殘疾人配置交流版;對有需求和符合安裝條件的聽力、言語殘疾人家庭,為其改裝座便器;為聽力、言語殘疾人家庭配置專用電磁爐、電壓力鍋、電飯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