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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廉吏第一是指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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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廉吏第一是指誰

于成龍。于成龍,字北溟,號于山,清山西永寧(今呂梁離石)人。生於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卒於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終年67歲,諡“清端”、贈太子太保。于成龍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

天下廉吏第一是指誰 于成龍的廉潔故事

二、于成龍的廉潔故事

羅城百廢待舉,首要在於安定社會,恢復生產。於是,于成龍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鄉建立保甲,嚴懲緝獲案犯,大張聲勢地“嚴禁盜賊”。境內初安後,他又約會鄉民練兵,甘冒“未奉鄰而專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條”的後果,抱着為民而死甚於瘴癘而死的決心,準備討伐經常擾害的“柳城西鄉賊”。在強大的聲勢下,西鄉“渠魁府首乞恩講和,搶擄男女中只盡行退還”。接着又在全縣搞聯防,從此,“鄰盜”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內憂外患的同時,于成龍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他常常深入田間訪問農事,獎勤勸惰。農閒時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對遷入新居的農家,還親為題寫楹聯,以示鼓勵。在深得民心之後,他又以剛柔並用的鬥爭策略,解決了“數大姓負勢不下”的問題,使這些一向桀驁不馴的地方豪強“皆奉法唯謹”。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脱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

四川遭戰亂最久,人口鋭減為全國之首。于成龍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屬縣,只有丁口百餘人,正賦14兩,而衙門的各種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目睹地方荒殘,于成龍確定以招撫百姓為急務,他首先革除宿弊,嚴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規定的驅從,以家僕隨身。

合州土地極度荒蕪。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於原主認業。為此,他嚴格規定了“凡一佔即為己業,後亦不得爭論”的原則。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中的具體困難,並親自為他們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牛種,申明三年後起科。這樣,“新集者既知田業可恃為己有而無復徵發倉卒之憂,遠近悦赴,旬日之間户以千計。”獎勵墾荒是清初基本國策,但于成龍實行“禁止原主認業”先於清廷明確規定的15年前,加之他對具體問題的妥善解決,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闢。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于成龍去往黃州府(今湖北黃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這裏着重敍述他的兩件事。一是治盜省訟。“盜”成為清初一大社會問題。在黃州府岐亭鎮一帶,盜賊甚至白晝劫路傷命,嚴重影響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龍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鎮岐亭治盜。為了摸清盜情和每一件重大盜案,他總是親自訪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調查疑情,從而對當地盜情瞭如指掌。他還特意在衣內置一布袋,專放盜賊名單,“自劇賊,偷兒蹤跡無不畢具,探袋中勾捕無不得。”四年後,于成龍升湖廣下江陸道道員,駐地湖北新州(今新春縣),在湖北期間,無論地位和環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異於常人的艱苦生活作風。在災荒歲月,他還以糠代糧,把節餘口糧,薪俸救濟災民。因之百姓在歌謠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數足,唯學於公食糠粥。”為廣行勸施,讓富户解囊,他更以身作則,甚至把僅剩的一匹供騎乘的騾子也“鬻之市,得十餘兩,施一日而盡”。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龍升福建按察使離湖北時,依然一捆行囊,兩袖清風,沿途以蘿蔔為乾糧。

于成龍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為民稱頌的好事。當時一清廷為對付台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了“海禁”政策。當地統治者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輒以“通海”罪名興起大獄,使許多沿海漁民罹難。于成龍在審閲案卷時,發現每案被擬極刑的就達數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婦女孺子。於是他堅決主張重審,對怕得罪清室而勸阻他的人説:“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鹹阿從事!”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使千餘名百姓免遭屠戮而獲釋,貧困不能歸者還發給路費。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龍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舉“卓異”後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光祚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從此,于成龍得到清廷的賞識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簡”于成龍為畿輔直隸巡撫,翌年春,又召見於成龍於紫禁城,當面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並“制詩一章”表賜白銀、御馬以“嘉其廉能”。未逾兩年,又出任為總制兩江總督。

于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僕”。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採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髮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據載,當他出任兩江總督的消息傳出後,南京布價驟然上漲,“金陵闔城盡換布衣。即婚嫁無敢用音樂,士大夫減驅從,毀丹亞,至有驚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鳥獸竄”。卒後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無長物”。于成龍逝世後,南京“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楮至者日數萬人。下至萊庸負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見中下層人民對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親為撰寫碑文,這是對他廉潔刻苦一生的表彰。

三、于成龍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

1、縣令

縣令相當於現在的縣委書記。

順治十八年(1661年),已44歲的于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着“此行絕不以温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

2、知州

知州相當於現在的市委書記。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被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並升任四川合州(今重慶合川區)知州。

3、同知

同知相當於現在的副廳級官員。

在合州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闢。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1669年(清康熙八年),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4、知府

知府相當於一個獨立市的市長。

在黃州任同知四年,又任知府四年。由於在黃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績,于成龍又深為湖廣巡撫張朝珍器重,再次被舉“卓異”。

5、兩江總督

晚清的兩江總督,相當於現在的中央局書記。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龍升福建按察使。未逾兩年,又出任為總制兩江總督。

6、道員

道員相當於現在的地委書記。

康熙十八年(1679年),于成龍升湖廣下江陸道道員,駐地湖北新州(今新洲縣),在湖北期間,儘管地位和環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異於常人的艱苦生活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