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2、外地户口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封存滿半年未再就業的。
辦理方式
職工只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户,該賬户為封存或集中封存狀態的(職工有多個個人賬户的,應當先辦理賬户合併後,方能申請提取公積金),由職工本人直接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需填表格
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衝還貸和約定提取簽約或解約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業務申請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或在中心網站下載)。
申請辦理商業貸款約定提取簽約或解約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業務申請表(償還商業貸款提取)》(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或在中心網站下載)。
申請辦理租房約定提取簽約或解約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租房約定提取業務申請表》(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或在中心網站下載)。
辦理材料
1、提供身份證件原件;
2、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或《失業證》。
職工個人賬户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户停繳的除外。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3、外地户口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未再就業,且職工個人賬户封存半年以上的,需提供外地户口證明。
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辦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渝中辦事處、江北辦事處、九龍坡辦事處、渝北辦事處、南岸辦事處、全市任一分中心(鐵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鐵路分中心繳存職工也可在鐵路分中心辦理。
辦理時限
當日辦結。
注意事項
離職人員委託他人代辦提取手續的,應當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提取資金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卡的,可不再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