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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衞科波菲爾情節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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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衞科波菲爾》情節概括:大衞自幼喪父,母親改嫁後因受繼父的虐待而死去。他被送到寄宿學校讀書,備受摧殘,之後又被送到工廠當學徒,因為不堪忍受屈辱的地位,他離開了工廠到姨婆家,姨婆撫養他,讓他學習法律,他的性格也在苦難、挫折中成熟,最終走上了正確的人生道路。後來成為一名作家,並與心愛的女友結婚。《大衞·科波菲爾》是英國小説家查爾斯·狄更斯創作的長篇小説,被稱為他“心中最寵愛的孩子”。

大衞科波菲爾情節概括 大衞科波菲爾故事情節概括

狄更斯的童年是不幸的。雖然父母健在,但由於家計窘迫,雙親對他的教育和前途頗為疏忽,所以狄更斯童年在家中孤寂的情況,並不亞於小説中的孤兒大衞。父親負債入獄,他不得不在十一歲就獨立謀生,像大衞在枚·貨棧那樣去當童工。隨後也像大衞一樣,在律師事務所做學徒,學習速記;當記者,採訪議會辯論……小説中有的段落,幾乎是作家全部從自傳中移植而來。

全書採用第一人稱敍事,其中融進了作者本人的許多生活經歷。狄更斯出身社會底層,祖父、祖母都長期在克魯勛爵府當傭人。父親約翰是海軍軍需處職員,在狄更斯十二歲那年,因負債無力償還,帶累妻子兒女和他一起住進了馬夏爾西債務人監獄。當時狄更斯在泰晤士河畔的華倫黑鞋油作坊當童工,比他大兩歲的姐姐範妮在皇家音樂學院學習,全家人中只有他倆沒有在獄中居住。父親出獄後,狄更斯曾一度進惠靈頓學校學習,不久又因家貧而永久輟學,十五歲時進律師事務所當學徒。後來,他學會速記,被倫敦民事律師議會聘為審案記錄員。1831至1832年間,狄更斯先後擔任《議會鏡報》和《真陽報》派駐議會的記者。這些經歷有助於他日後走上寫作的道路。他一生所受學校教育不足四年,他的成功全靠自己的天才、勤奮以及艱苦生活的磨練。1836年,狄更斯終於以長篇小説《匹克威克外傳》而名滿天下,當時他年僅二十四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