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保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計算繳費年限,繳一年享受一年,不繳費就不能享受,不管多大年齡都要繳費。農民合作醫療互助共濟的根本性質是沒有改變的,都是為了共同抵禦疾病風險而建立的一種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農村老人超過六十五歲都需要交醫療保險。以下情況個人應繳納的參保資金分別由縣民政局、衞計委統籌代繳:
1、農村五保户、重點優撫對象(軍烈屬)、建檔立卡貧困户;
2、城鎮及農村居民在子女滿16週歲之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領證》的夫妻及其16週歲以下子女;
3、農村雙女户一方落實絕育手術的夫妻及其16週歲以下子女;
4、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也就是指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包括特扶對象和女方不滿49週歲的非特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