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流程
1、參保人到社保服務窗口領取並填寫《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申報表》,並附上申請材料。
2、社保服務窗口初審參保人員相關資料,材料齊全的,報區縣社會保險局審核,同級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批。
3、社保服務窗口初審參保人員相關資料,材料不齊全的,參保人領取《補正材料通知書》,補正後再辦理。
4、通過審核並報同級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批;無有效期要求。
二、申請材料
1、《重慶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2、《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申報表》。
3、職工《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職工檔案》。
5、享受特殊待遇的人員,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享受高海拔津貼的,在高海拔地區工作的,需提供原單位所在地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證明。曾在高海拔地區部隊服役的,須提供原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曾服役的部隊精簡改編,原師部撤消,無法出具證明的,則由原師部上級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2)享受特殊貢獻待遇的,需提供經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退休人員享受特殊貢獻待遇報批表》和《重大貢獻的退休人員提高退休費比例報批表》。
(3)享受高級專家津貼的,即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需提供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批的《退休人員享受特殊貢獻待遇報批表》和《重大貢獻的退休人員提高退休費比例報批表》。
(4)享受獨生子女津貼的,需提供由街道(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蓋章的《獨生子女光榮證》複印件及相關證明。
(5)其他符合增發待遇的提供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