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地點
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
二、政策依據
《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渝府發[2000]48號)、《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若干政策問題的處理意見》(渝勞辦發[2000]261號)
三、主要業務辦理流程
(一)參保登記
1、按照《重慶市勞動局關於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意見的通知》(渝勞發[1999]47號)的有關規定,城鎮企業應及時到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2、所需資料
(1)《工商登記執照》或《批准成立信息》等有效證件;
(2)《法人代碼證書》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3)《税務登記證》;
(4)其它資料。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以上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經審合格的,社保機構發給《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
(3)單位按照登記表要求,準確填寫《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
(4)社保機構按規定為單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編制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證編碼,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