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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退補税款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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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補(退)税就是本期應納税額與本期已預繳税額之間的差,如果為正數就是應補税額,如果為負數就是應退税額。

應退補税款是什麼意思

個人所得税退税金額怎麼算出來的

年度彙算是指一個居民個人在一個自然年內,把他的所有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在已預繳税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個税退税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税應退或應補税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税額。

新個税法實施之後,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税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終了要算總賬,再多退少補。當計算結果大於0税務局會退税,計算結果小於0,需要補税給税務局。

應退補税款是什麼意思 第2張

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税退税

個人所得税退税為零説明沒有多交個人所得税,一般只有以下羣體才能申請退税: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情形。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扣除的情形。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情形。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税前扣除的情形。

5、納税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税率的情形。

6、預繳税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税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税優惠等情形。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税款時未辦理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