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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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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家的。但是,普通公民是可以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可是土地使用權的獲得並不是那麼簡單,其確認也需要一定的依據。那麼集體土地的定義是什麼,哪些土地屬於集體土地?

集體土地的定義是什麼

1、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土地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的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4、在集體土地的經營管理方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5、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6、集體土地的徵收和徵用。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7、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體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農林牧漁生產。

以上的就是關於集體土地的定義是什麼的內容介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