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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與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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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國王或皇帝分封諸侯的制度。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號有侯和伯。西周滅商後,因為國都遠在西北,不利於控制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商代後裔,於是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春秋戰國時,適應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逐漸取代分封制。

分封制與宗法制 分封制與宗法制定義

秦始皇統一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個專制的主義中央集權的王朝。

分封制與宗法制 分封制與宗法制定義 第2張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嫡長子繼承製度是最突出的特點。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在周朝才作為一種維繫貴族間關係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 在宗法制度下,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實行宗法制的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