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起,私家車報廢年限已取消,目前按最大行駛里程60萬公里引導報廢。如果車輛行駛公里滿60萬,但還是能通過年檢的,可以辦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手續。
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達到以下4點報廢標準的,將實施強制報廢:
1、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
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平時在開車時,要注意檢查車輛,保持安全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