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可以帶酒,但不能不能攜帶散裝酒。根據《鐵路旅客乘車須知》規定:乘坐火車、動車以及高鐵時,成人可免費隨身攜帶20千克(兒童10千克),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動車組列車為130釐米)的普通物品,超過規定需辦理託運,攜帶的酒類同樣也受此規定的管制。但是,乘坐火車、高鐵也是不能攜帶散裝酒的,不論數量和度數,一律禁帶。火車上如果是封閉的瓶裝白酒,數量上限為六瓶裝的一箱,白酒的度數如果高於50度,則只能攜帶兩瓶。
高鐵行李託運酒水範圍
白酒、啤酒(含軟包裝啤酒)、葡萄酒、黃酒、藥酒和其他含酒精的飲料酒。白酒屬於易燃物,每個地方安檢程度也不一,為了自身與他人安全,也為了避免麻煩,在出發前仔細詢問相關工作人員。
高鐵禁止攜帶但可託運的物品
1、鋭器
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裁紙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長度超過60毫米);手術刀、刨刀、銑刀等專業刀具;刀、矛、戟等器械。
2、鈍器
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
3、工具農具
鑽機、鑿、錐、鋸、斧頭、焊槍、射釘槍、錘、冰鎬、耙、鐵鍬、钁頭、鋤頭、農用叉、鐮刀、鍘刀等。
4、其他
反曲弓、複合弓等非機械弓箭類器材,消防滅火槍,飛鏢、彈弓,不超過50毫升的防身噴劑等。
5、小型活動物
持有檢疫證明、裝於專門容器內的小型活動物,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向旅客説明運輸過程中通風、温度條件。但持工作證明的導盲犬和作為食品且經封閉箱體包裝的魚、蝦、蟹、貝、軟體類水產動物可以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