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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中的春夏秋冬有四種劃分方法。分別為:
1、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為劃分依據。我國古代的傳統是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作為四季的開始;
2、天文學分類法。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作為四季的開始;
3、以候平均氣温劃作為依據,即張寶坤分類法。候平均氣温大於或等於22℃為夏季,小於或等於10℃為冬季,介於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
4、氣候統計法。3、4、5月為春季,6、7、8月為夏季,9、10、11月為秋季,12、1、2月為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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