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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忠報國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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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忠報國》的文言文

紹興七年,(岳飛)入見,帝從容問曰:“卿得良馬否?”飛曰:“臣有二馬,日啖芻豆數鬥,飲泉一斛,然非精潔則不受。介而馳,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奮迅,自午至酉,猶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無事然。此其受大而不苟取,力裕而不求逞,致遠之材也。不幸相繼死。今所乘者,日不過數升,而秣不擇粟,飲不擇泉,攬轡未安,踴踴疾驅,甫百里,力竭汗喘,殆欲斃然。此其寡取易盈,好逞易窮,駑鈍之材也。”帝稱善,拜太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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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十年,兀朮合兵萬五千騎逼郾城。飛遣子云②領騎兵直貫其陣,戒之曰:“不勝,先斬汝!”鏖戰數十合,賊屍布野。飛語其下曰:“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 !”方指日渡河,而檜欲畫淮以北棄之,風台臣請班師。檜知飛志鋭不可回, 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飛憤惋泣下,東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廢於一旦。”

初,飛每對客歎息,又以恢復為己任,不肯附和議。兀朮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以諫議大夫万俟禼與飛有怨,風禼劾飛,大率謂:“今春金人攻淮西,飛略至舒、蘄而不進,比張俊按兵淮上,又欲棄山陽而不守。”又諭張俊令誘王貴、王俊誣告張憲謀還飛兵。

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使者至,飛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閲,實無左驗,鑄明其無辜。改命万俟禼。禼誣:飛與憲書,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雲與憲書,令措置使飛還軍;且言其書已焚。

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

初,飛在獄,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時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紹興末,孝宗詔復飛官,以禮改葬,號忠烈。淳熙六年,諡武穆。嘉定四年,追封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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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紹興七年,岳飛覲見皇帝,皇帝隨口問岳飛:“愛卿得到過好馬沒有?”岳飛回答説:“我有過兩匹好馬。他們每天能吃幾鬥草料,喝一斛(十鬥為一斛)泉水。可是,如果不是精緻的草料、潔淨的泉水,它們就不接受。給他們披上甲衣馳騁,剛開始跑得並不快,等到跑了一百里,才振奮精神飛馳,從午時到酉時(中午11時到晚上7時),還可以跑二百里。(跑完之後)把鞍子和甲衣卸下來,它們既不喘氣,也不冒汗,好像沒事兒一樣。這樣的馬,它們的食量大,卻不隨便獲取(拒食不淨不潔的草料和水),力量充裕卻不追求逞強,是到達遠方的好馬。不幸,它們相繼死去了。我現在騎的馬,每天吃的草料不超過幾升,並且它並不苛求必須吃小米,飲清泉。(騎行時)韁繩還沒有拉直,它就騰躍而起,迅猛奔跑,可剛剛跑一百里,就力氣用盡,大汗淋漓,喘氣不止,現出一副要死的樣子。這樣的馬,食飲少,且容易滿足;喜歡炫耀,卻跑不了多遠,這是低劣的馬啊!”宋高宗聽後,誇獎岳飛説得好,授予他太尉的官職。

紹興十年,金兀朮集合一萬五千騎兵逼近郾城。岳飛派遣兒子岳雲率領騎兵直接衝擊敵陣,並且告誡他説:“如果你不能取得勝利,就先處斬了你。”雙方激戰了幾十個回合,敵人的屍體遍佈原野。岳飛對部下説:“我軍直接抵達黃龍府(金人都城),我與眾弟兄開懷暢飲!”岳家軍正要於近日北渡黃河,可是秦檜想要謀劃放棄淮河以北的地區,就委婉地暗示御史台的官員請求調回北伐的軍隊。秦檜知道岳飛北伐的心志堅定,不可改變,於是首先請求張俊、楊沂中等軍隊撤兵,然後説岳飛已成孤軍,不可以長久駐守北方,要求岳飛撤兵。岳飛一天之內連續接到十二道撤兵的金子令牌,他憤怒惋惜地流下眼淚,向東拜了兩拜,説:“北伐十年的成果,一天就毀廢了。”

最初,岳飛常常對着朋友慨歎,又把恢復中原作為自己的責任,不肯依附和議的主張。金兀朮給秦檜寫信説:“你每天以和議做請求,可是岳飛正在為黃河以北的戰略籌劃,一定要殺死岳飛,才可以議和。”秦檜也認為如果岳飛不死,始終會阻礙議和,自己一定會招致災禍,所以極力謀劃殺死他。因為諫議大夫万俟禼和岳飛有嫌怨,(秦檜)就委婉地勸告万俟禼彈劾岳飛,大致説:“今年春天,金人進攻淮西,岳飛攻取到舒、蘄,卻不再進兵;等到與張俊軍隊一起屯兵淮上地區時,岳飛又想要放棄山陽地區而不再戍守。”秦檜又告訴張俊唆使部將王貴、王俊誣告岳飛的部將張憲,説他謀劃着要朝廷歸還岳飛的兵權。”

秦檜派使臣逮捕岳飛父子,來查證張憲事件。使臣到來後,岳飛大笑説:“天地神祗,可以證明我的心跡。”最初,秦檜命令何鑄審問岳飛,岳飛撕開衣裳,把後背給何鑄看,有“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深地印入肌膚裏。不久,何鑄查閲案卷,確實沒有發現證據,就奏明岳飛是無辜的。秦檜又改命万俟卨審問岳飛。万俟卨污衊岳飛説:岳飛給張憲寫信,要求張憲謊報軍情來動搖朝廷對岳飛的處罰,岳雲給張憲寫信,命令張憲想辦法讓岳飛回到自己的軍隊(加以保護);並且説這些信件已經燒了。

岳飛獲罪被關押了兩個月,也沒有什麼罪狀。年底,案子也定不了。親會親手寫了一張字條交給審判官,審判官立刻回報岳飛被處死。岳飛死時年僅39歲。

當初,岳飛在監獄時,韓世忠很不平,到秦檜處查問實情。秦檜説:“岳飛的兒子岳雲給張憲的信件雖然沒有確證,但是這些罪狀或許有(但是這些罪狀難道沒有嗎?/但是這些罪狀不須有。)。”韓世忠説:“‘莫須有’三個字,憑什麼讓天下人信服呢?”當時,今人所害怕佩服的只有岳飛,至於用父輩來稱呼他。金兵將帥聽説岳飛被害的消息,喝酒相慶。

紹興末年,宋孝宗下詔恢復了岳飛的官職,按照禮制改葬岳飛,授予“忠烈”的稱號。淳熙六年,追封“武穆”的諡號。嘉定四年,追封為鄂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