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蹴爾而與之與什麼意思

教育 閲讀(1.34W)

“蹴爾而與之”的“與”的意思是:給。“蹴爾而與之”的意思是:用腳踢給別人吃。“蹴”的意思是:用腳踢。“蹴爾而與之”出自文言文《魚我所欲也》,選自儒家經典著作《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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蹴爾而與之的全文

蹴爾而與之出自《魚我所欲也》,原文節選如下: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蹴爾而與之與什麼意思 蹴爾而與之的與怎麼翻譯 第2張

譯文:

一碗食物,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會餓死。如果盛氣凌人地呼喝着給他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就連乞丐也會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