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天順年間,豐慶擔任河南布政使的職務,並且按照程序巡察各縣。有個地方的縣令是個大貪官,聽説豐慶來了,心裏十分恐懼,就把銀子熔成蠟燭的樣子,送給豐慶。豐慶先前沒有察覺,後來侍者告訴他。豐慶故意説:“點燃蠟燭。”
侍者説:“點了,可是不能燃燒。“豐慶笑着説:“不能燃怎麼能當蠟燭呢?”(於是)仍舊把它裝在先前的筐子中。第二天,全部還給縣令,並對縣令説:“你送的蠟燭不燃,換成能燃的吧,從今以後千萬別再這樣了。”縣令出來後,更加害怕了,就辭官走了。豐慶也沒有把這事告訴別人。
《銀燭》原文
明天順間,豐慶為河南布政使,按部行縣,縣令某墨吏也,聞慶至,恐,飾白銀為燭以獻。慶初未之覺也。既而執燭者以告,慶佯曰:“試之,”曰:“爇而不能燃也。”
慶笑曰:“不能燃烏用燭為?”貯以故筐,明日盡還之。顧謂令曰:“汝燭不燃,易可燃者。自今慎勿復爾。”令出,益大恐,輒解印綬而去。慶亦終不以銀燭事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