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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令儀不責盜文言文翻譯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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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州有個叫於令儀的商人,他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時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竊,被他的幾個兒子逮住了,發現原來是鄰居兒子。於令儀問他説:“你一向很少做錯事,有什麼苦衷要做賊呢?”小偷回答説:“為貧困所迫罷了。”於令儀再問他想要什麼東西,小偷説:“能得到十貫錢足夠穿衣吃飯就行了。”

於令儀按照他的要求給了他。等到小偷要離開時,於令儀又叫住他,小偷非常恐懼。於令儀對他説:“你十分貧窮,晚上揹着十貫銅錢回去,恐怕會被人盤問,留下錢財,到了第二天再拿走。”小偷非常感動、慚愧,最終成為了良民。鄰居鄉里都稱令儀是好人。令儀選擇子侄中的優秀者,辦了學校,請有名望的教書先生來執教。兒子及侄子于傑效,陸續考中了進士,成為曹州南面一帶的望族。

於令儀不責盜文言文翻譯註釋 於令儀不責盜文言文原文

於令儀不責盜註釋

1、市井人:做生意的人,市井:經商。

2、長(zhǎng)厚:年長而厚道(厚:寬厚)。

3、盜:小偷。

4、乃:原來。

5、素:向來。

6、邪:同“耶”,表疑問、反問語氣。

7、十千:指十千(銅錢)。

8、去:離開,使去:拿走。

9、足:足夠。

10、使:讓。

11、卒:最後,最終。

12、明:今之次,下一個。

於令儀不責盜原文

曹州於令儀者,市井人也,長厚不忤物,晚年家頗富裕。一夕,盜入其室,諸子擒之,乃鄰舍人子也。令儀曰:“汝素寡悔,何苦而為盜邪?”曰:“迫於貧耳!”問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如其欲與之。既去,復呼之,盜大恐。謂曰:“汝貧甚,夜負十千以歸,恐為人所詰。留之,至明使去。"盜大感慚,卒為良民。鄉里稱君為善士。君擇子侄之秀者,起學室,延名儒以掖之,子、侄傑仿舉進士第,今為曹南令族。

於令儀不責盜文言文翻譯註釋 於令儀不責盜文言文原文 第2張

於令儀不責盜賞析

在《於令儀濟盜成良》這個故事中,於令儀通過自己的言行來教誨周圍的人,並且用寬厚的心去感化別人,甚至是盜賊。文章揭示的現實意義是,對於別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斷性的結論,要分析事件的原因,要有原諒和向善的心,這樣就能贏得他人的尊敬。

於令儀不責盜作者介紹

王闢之(1031—?),字聖塗,臨淄(今山東臨淄)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進士。宋哲宗元佑年間(1086—1094),他擔任任河東縣(今山西省永濟縣)知縣,曾“廢撤淫祠之屋,作伯夷叔齊廟”,以“貴德尚賢”聞名。